第七十二章 刺身不适合我们(3 / 4)

血肉乱飞,泰德处理大王鲔鱼的整个过程足以让任何一位专业厨师血压飙升。

最终的成果便是摆在充当餐盘的芭蕉叶上,那一大堆足有拳头大小的鲜红肉块。

“呃,这切的是不是太大块了点?”虽然戈登自己也不是太了解“刺身”这种来自西大陆的异国菜肴。

但他估摸着,肯定不是这么粗犷的东西......

“大块的才好吃!”泰德大手一挥,为自己可怕的刀工做了解释。

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,泰德率先抓起一大块有着大理石般美丽脂肪纹理的肥美鱼腹,往自己那足以塞进一整颗苹果的大嘴中一丢,然后用力咀嚼起来。

皱着眉头大嚼了一阵,最后仰起脖子努力咽下去,泰德嘀咕着道:“滑溜溜黏糊糊的,没啥味道,感觉没做熟了的好吃。”

戈登翻了个白眼,道:“谁会像你那样吃刺身?你那只是单纯地在生吃鱼肉而已,刺身要这样吃!”

说着,他便照着道听途说来的“生鱼切片,放点山葵泥,蘸酱油吃”,把拳头大小的鱼块分切成了巴掌般厚实的鱼片,或者说鱼排,小心翼翼地撒上切成粒的生野菜茎,再放上一小撮细盐,这才填进嘴里。

瞪着大眼,观察着戈登“讲究无比”吃法的泰德发出一声长长的惊叹:“噢~!原来刺身是这样吃的,本大爷学到了!”

嚼嚼嚼嚼......

同样有些艰难地咽下鱼肉后,戈登抹了抹嘴,客观地评价道:“十分有异域风情的吃法,味道很特别。”

泰德有样学样地吞下一大块鱼排,却被野菜茎的辣味呛了个喷嚏,经过短暂的沉默,他嘟囔着道:

“我觉着吧,应该还是烤熟了好吃。”

“嗯,我也觉得,刺身这种吃法不适合我们。”戈登盯着面前的鱼肉块,抱起双臂点了点头,看样子是不打算再碰了。

“谁去生火?”

“你去,火堆整大点,我去把灵鹿剥洗处理下,一会儿串上蘑菇,抹上浆果,一起烤了!我还弄来了几颗椰子当饮料,可惜没带麦酒......”

“嗨呀!怎么就忘了带酒!”

“这几个野芋头一会儿埋在火堆下面,多烘一会儿,不然麻嘴巴。”

“没问题。”

“...”

“...”

太阳落山,天色渐暗。

梅塔贝密林入夜的海岸边,篝火明亮。

戈登